民乐县林草局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
2024年3月4日,县林草局接到民联镇龙山村群众报警后,迅速安排专人赶赴现场进行救治,救助一只猫头鹰,经检查,猫头鹰无明显外伤,受到了惊吓。为确保猫头鹰在第-时间得到救助,工作人员将其护送到野生动物救护中心,进行体检发现无其它伤病,并对其精心喂养,观察体力恢复状况。
猫头鹰也叫神猫鹰,是鸮形目、草鸮科的鸟类,夜行性肉食性动物,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近年来,我局加大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,野生动植物保护观念逐渐深人人心,群众遇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,会主动联系林草部门。类似救护事件逐年增多,每年达到20余起。
3月7日,经管护人员观察,确定猫头鹰体力已恢复,并在县城西区公园对其进行了野外放生。